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开展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校实验中心的安排部署,机械学院成立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工作小组,并召开工作布置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由院领导牵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省重点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等科室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相关科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及相关实验室安全规范,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对本科室管辖的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设备、消防安全、水电等方面进行了排查,结合前期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实验中心联合保卫处对我院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和我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检查组对我院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对我院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建议。
机械学院历来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努力完善各项实验室安全制度,并要求实验室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同时,学院积极尝试消防安全巡查新模式,设计了《消防设备布局示意图及状态图》,在每次安全隐患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汇总,并通过消防设备状态图的形式实时、准确、直观、清晰的反映出消防器材设施的状态,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