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机材学院徐亮等七名同学的
处分决定
本学期以来,全院实行《班级课堂日志》管理制度,根据情况统计,大部分同学均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上课,但仍有少数同学不按规定请假的无故旷课情况,经查B1322班徐亮旷课24节,B1323班张盼盼旷课36节,B1332班温童仁旷课20节,B1332班徐明亮旷课22节,B1211胡鑫鹏旷课36节,B1212黄冲旷课24节,B1252钟司晨旷课18节。
以上七名同学的行为违反了九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进一步严肃学风学纪,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根据《九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经机材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徐亮、张盼盼、温童仁、徐明亮、胡鑫鹏、黄冲、钟司晨同学警告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4年5月27日